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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租赁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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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青松  来源:  阅读:

浅析买卖、租赁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概念及性质

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付款义务时依约应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金钱或其他给付,在实务当中又称滞纳金。《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对逾期付款违约金作了规定,该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在性质上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性违约金。前者指依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约所确定的一种制裁,其典型特征为违约金可同时独立地与其他责任方式并用;而后者指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

实践中,当事人所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均随时间的增加而增加,这与迟延损失随时间的增加而增加相一致,由此可以看出通常情况下逾期付款违约金并非替代赔偿额的预定,而是迟延赔偿额的预定。另外,《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可与继续履行并用,这使得逾期付款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违约金的形式特征,但出现并用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被推定为是对迟延赔偿额的预定所致。因此,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否则逾期付款违约金均以赔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的观点。

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相关计算规定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未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问题作出规定,该问题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的系列司法解释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目前最重要的规定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128号”),该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该通知第3条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三,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根据合同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不同,其具体计算方法分别为:

(一)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此时的责任形式为“逾期付款损失”,其计算依法释〔20128号第24条第4款规定进行。在此,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1、从法释〔20128号第24条第4款“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文义来看,该款所规定的责任形式为“逾期付款损失”,不涉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对逾期付款损失计算时的利率标准,该条采用逾期罚息利率说,因此依此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本身便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性。至于具体(利率)在30-50%的区间如何上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守约方的损失、违约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自由裁量确定。

2、逾期付款损失主要表现为利息损失,但并不以利息损失为限,如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除利息损失外还有其他损失,例如为追讨欠款而支出了合理的费用等,也可以赔偿。

(二)合同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没有约定计算方法的,此时的责任形式为“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因“责任大小与逾期付款损失相同,以体现违约金损害填补功能”,其计算仍依法释〔20128号第24条第4款规定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在计算方式、责任大小上均相同,法释〔20128号第24条第4款将“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虽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没有约定)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这两种情形不同、责任形式相异的内容一并规定,并适用相同的计算方式。

(三)合同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其计算方法的,此时的责任形式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其计算原则上依约定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约定违约金过高,则违约方可依据合同法第114条、《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的规定请求法院、仲裁机构予以调整。而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过高的判断,应以本解释(法释〔20128号)计算逾期付款损失,以之为基础,按《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的规定判断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过高。

此时法院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调整实际上存在着两个自由裁量空间:在计算逾期付款损失时有一个30%50%的利率裁量空间,在根据损失调整违约金数额时还有一个30%左右的裁量空间。假如调整时不考虑后一裁量空间而仅适用法释〔20128号第24条第4款的规定,则无论责任形式为“逾期付款损失”还是“逾期付款违约金”,最终的结果都完全相同,这实际上是置当事人的约定不顾,对合同自由的严重损害。只不过,法官在后一裁量空间内调整违约金的时候应考虑到实际上在根据法释〔20128号第24条第4款规定计算逾期损失时已经含有惩罚的成分,应将其与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一并综合考虑。

(四)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一般不会约定逾期付款利息。如有约定,则在判罚逾期付款违约金后不再支持利息要求,这是因为利息损失已经为逾期付款违约金所弥补,二者不能并用。

四,租赁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

目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未对租赁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问题作出直接规定。但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的原理和精神,对于其他有偿合同没有规定的,买卖合同的规定具有参照适用之效力,故买卖合同解释中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相关规定,也是一种开放式的规定,可参照适用于其他各类有偿合同,也就是说租赁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完全可以按照前述计算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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